2017年4月24日下午4:00,学生处李娇芳老师在JA201对全体辅导员进行“大学生医保报名及缴费”操作介绍。
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和市地税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体在校生
二、缴费标准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府【2017】12号),2017社保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50元。
三、参保登记时间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登记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至5月31日。日常参保登记时间:每月4日至月底最后一日。
四、缴费时间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2017年6月4日至25日。
五、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为“个人自缴”,在校学生仍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参保后,地税系统将自动分配一卡通缴费用户号(参保个人无需申请)。学校将缴费一卡通用户号通知给学生或家长,由参保学生或其家长办理缴费一卡通委托扣款手续。在保学生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办理缴费一卡通委托。补参保学生应于参保当月底前完成缴费一卡通委托。
一卡通委托可采用以下办理方式:(1)参保学生或家长持银行卡和一卡通用户号到厦门任一商业银行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2)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地税”,通过“查询缴费—银联一卡通委托”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3)关注微信公众号“银联厦门U生活”,通过“我的U生活—缴费与委托—委托代缴—地税社保”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
三、参保流程
1.新参保登记:首次参保或停保减退后再次参保大学生应5月5日前找辅导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首次参保(停保后再参保及厦门籍学生除外)学生要按规格提交电子照片。(参照模板:附件1:大学生医保批量增员报盘模板)
2.续保:已参保大学生本年度无变更事项,只需从辅导员处领取缴费号进行绑定。
3.参保人员信息变更:上年度已参保大学生需要变更参保身份等信息或停保减退的,应于2017年5月5日前向辅导员提出办理申请(否则地税系统将自动生成下一年度费用);辅导员于5月5日前汇总变更或减退信息上报学生处。
4.其他事项提醒:
提醒1:2017届毕业生,需要继续参保的,应提前说明,其余学生则将由学院在5月20日前统一办理停保减退手续。
提醒2:已参保大学生本年度如需变更身份信息的,应根据《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学〔2007〕32号)规定,向辅导员提出变更申请。
提醒3:辅导员要加强医保宣传与参保动员工作,做到人人参保,应保尽保。
提醒4:截止4月18日,我校在保学生的名单详见参保学生名单。